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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圳市2005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四、进一步做好深圳户籍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与贫困家庭学生的入学工作;严格按规定做好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子女的学位安排工作。

  五、严格执行《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深教基字〔1999〕26号),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应通过各种形式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初中学生报到注册、转学手续等具体要求,让学生和家长尽早了解有关规定,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事。

  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要通过各种渠道,切实做好今年初中招生的宣传动员、接受咨询、接待来访等工作,尤其是对家长的来电来访,要求服务热情、周到。各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招生监察机构并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各招生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人员,将予严肃处理。

  七、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6月10日以前,完成各区验核本区小学生报名申请资料、交换跨区改派学位学生名单、各初中验核跨区改派学位学生资料和深户在外省、市就读学生到区教育局报名等工作。

  6月10日开始进行初一新生学位分配工作。

  7月13日以前,各区确认初一新生名单,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并代发《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

  7月17日以前,初一新生到中学报到注册。

  9月进行2005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总结。具体时间安排见《深圳市2005年秋季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详见附件)。

  具体工作日程由各区参照《深圳市2005年秋季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确定。

  在执行以上意见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请随时向我局基础教育处反馈。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并于9月1日前向我局提交《2005年初中招生工作情况汇报》。

  (联系人:卓伟华,联系电话:82105663)

  附件:深圳市2005年秋季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序号

时 间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1

5月10-19日

各区向中学分派小学毕业生审核名册

各初中验核本区小学生报名申请资料

2

5月26日

各区交换跨区改派学位学生名单

3

6月5-6日

各初中验核跨区改派学位学生资料;深户

在外省、市就读学生到区教育局报名

4

6月10日

初一新生学位分配工作开始

5

7月6-7日

各区确认初一新生名单

6

7月10-13日

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并

代发《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

7

7月15-17日

初一新生到中学报到注册

8

9月

2004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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