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打造就业服务品牌。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三年30万城乡就业援助工程”,完善就业援助制度,重点帮扶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低保”的城乡劳动力和“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就业。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收集、分析、发布和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扶持一批就业再就业项目,多渠道解决困难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
5.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保障“住有所居”
今后三年要通过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方式,解决好统计在册的全市7,897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对于最低收入家庭由政府提供廉租房实物配租;对于收入介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至该标准的1.5倍间的低收入家庭,20%由政府提供廉租房实物配租,80%由政府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对于收入介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至2.5倍间的低收入家庭,由政府安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解决。按计划,今后三年我市需提供1,899套廉租房,其中市政府建设约600套作为储备,各区政府建设1299套;需提供5,072套经济适用住房,其中市政府安排建设约800套作为储备,各区政府建设4,272套;另外需为3,000多户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建设部门的协调,在巩固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我市住房保障系列政策,继续做好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
(三)创新投融资体制,加快珠海交通发展步伐
1.创新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措资金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在新一轮大发展中投融资平台的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部署,针对现行我市投融资模式存在的投资渠道单一,投资资金缺乏可持续性、效益产出偏低、以及市、区两级政府的投资力度不协调等问题,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模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直接投入、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调动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的积极性,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风险投资机构和社会融资为支撑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到投融资体制改革中去,同时加强与发改、国土、国资和金融等部门沟通协调,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多元化筹措建设资金,形成良性的投入产出机制。
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突破交通瓶颈
根据交通发展的需要,确定交通建设项目,安排交通建设资金,重点加大事关全局性、长远性的高速公路、大桥、港口、铁路、航道等基础设施和交通民生工程的资金投入。2008年市本级安排的基建资金由原来的7,200万元调增到1.5亿元,明年市本级基本建设资金将达到3至5个亿,2010年达到10个亿,确保市委市政府“两年突破交通瓶颈,五年初步建成珠江口西岸交通枢纽城市”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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