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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汕头市2008年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四、工作步骤

  1、部署阶段(5月15日前):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部署实施。

  2、实施阶段(5月20日-10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检查。

  3、总结阶段(11月初):对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全面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做好监管工作的具体意见。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以高风险产品为切入点,以检查在用医疗器械的来源为重点,严把医疗器械使用环节关,不走过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各区(县)局要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对辖区内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市局负责中心城区二级以上医院及相关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达100%。

  3、加大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的必须及时移交稽查部门进行处理。

  附件:
  医疗机构检查记录表

被检查单位名称: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序号

检 查 内 容

结果评定

备 注

1

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是()否()

2

是否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是()否()

3

购进验收记录是否齐全,至少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无菌医疗器械)、产品有效期、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等;

是()否()

4

体外诊断试剂的存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

5

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是否建立并保存可追溯的使用记录;

是()否()

6

设备类医疗器械是否建立管理档案,定期校验、养护,并做记录;

是()否()

7

是否建立产品追溯制度、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是()否()

存在问题:

检查结论:

被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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