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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统计局、汕头市监察局、汕头市法制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顺利进行,由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法制局共同组成汕头市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一),下设办公室(设在汕头市统计局法制科),具体负责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法制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同时邀请市人大财经委派人参加,将于7月下旬至8月中旬(具体时间另定)赴各地进行抽查。

  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在大检查中给予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统计、监察、法制部门做好大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切实把统计执法大检查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汕头市统计局
汕头市监察局
汕头市法制局
二○○七年七月九日

  附件1:
汕头市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汕头市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汕头统计局局长李一鸣
  副组长:汕头市监察局副处级纪检监察员林绍锦
  汕头市法制局纪检组长黄少明
  汕头市统计局纪检组长吕泉海
  成 员:汕头市监察局正科级纪检监察员王端胜
  汕头市法制局行政执法监督科主任科员邱家仁
  汕头市统计局法制科科长许少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纪检组长吕泉海兼任,办公室电话:0754-8970382、0754-8970503,举报电话:0754-8970382,传真:0754-8970503,邮箱: sttjzhk@shantou.gov.cn。

  附件2:
  2007年汕头市统计执法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项   目

数量

说  明

抽查单位数(个)/抽查率(%)

  

自查自纠错误数据(笔)

  

抽查发现错误数据(笔)

  

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宗)

  

  其中:自查、抽查发现(宗)

  

        群众举报发现(宗)

  

  其中:虚报、瞒报统计资料(宗)

  

        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宗)

  

        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宗)

  

        擅自制发统计报表(宗)

  

        人为干扰统计数据上报(宗)

  

        任用无证人员上岗(宗)

  

        不依法设置统计机构和人员(宗)

  

        不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其  它(宗)

  

已处理统计违法行为(宗)

  

  其中:责令限期整改(宗)

  

        给予通报批评(宗)

  

        给予行政处罚(宗/罚款额)

  

        给予行政处分(人)

  

        向社会曝光(宗)

  

        其它(宗)

  

召开动员会(场/人)

  

发放学习宣传资料(本)

  

组织法规学习(次/人)

  

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次/篇)

  

制作张贴宣传标语、横幅(条)

  

向社会公众举报电话、邮箱(个)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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