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后续完善工作。督促各地加强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的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程序,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和经营权证发放工作,确保农民享有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5.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指导各地依托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在乡镇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以县或乡镇为单位构建完善的流转信息网络,抓好流转供求信息提供、政策咨询、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6.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问题的清理调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和深入分析,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及时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
(二)加强合作社制度建设,促进合作组织规范发展
7.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通过媒体宣传,举办专门的会计辅导培训等形式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指导合作社全面建立和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合作社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能力,防止出现损害合作社和入社农户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
8.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调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部要求,配合市人大农委、市法制办等开展“重庆市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争取合作社政策性农业保险、信贷支持等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村社财务管理,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9.扩大村社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范围。按照《重庆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渝纪发〔2006〕42号)和《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管理办法》(农办经〔2006〕6号)的要求,继续推进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建设。
10.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农业部《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07〕22号)的要求,启动4个市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规范改革程序,完善改革手段,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