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局关于核发2007年第二批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渝农发〔2003〕192号)规定,经对所报产品申报资料审查和部分样品复核检验合格,现予核发璧山县来凤镇饲料厂1家企业5个配合饲料产品(详见附件1)、重庆贝美饲料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25个浓缩饲料产品(详见附件2)的批准文号。
请各生产企业按照本文核定的各自对应的产品名称、执行标准、有效期等组织生产。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2007年第二批配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目录
2、重庆市2007年第二批浓缩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目录
二OO七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
重庆市2007年第二批配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目录
序号 | 生产企业 | 准产证号 | 产品名称 | 执行标准 | 产品批准文号 | 到期时间 |
1 | 璧山县来凤镇饲料厂 | YSZC证字24-199号 | 金凤401肉用仔鸭配合饲料 | LS/T 3410-1996 | 渝饲配字24(2007)025 | 2012年3月 |
2 | 金凤402肉用仔鸭配合饲料 | LS/T 3410-1996 | 渝饲配字24(2007)026 | 2012年3月 |
3 | 金凤403肉用仔鸭配合饲料 | LS/T 3410-1996 | 渝饲配字24(2007)027 | 2012年3月 |
4 | 金凤501肉兔配合饲料 | LS/T 3408-1995 | 渝饲配字24(2007)028 | 2012年3月 |
5 | 金凤502肉兔配合饲料 | LS/T 3408-1995 | 渝饲配字24(2007)029 | 2012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