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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关于申报2007年农牧渔业丰收奖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申报2007年农牧渔业丰收奖的通知
(渝农发〔2007〕99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畜牧)局,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2007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初审及重庆市农牧渔业丰收奖的评审工作,根据《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和《重庆市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一)申报2007年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

  1.提交2份全套材料。材料装订依次为:

  (1)《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书》;

  (2)《完成人员情况表》;

  (3)《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总结》;

  (4)《鉴定(验收)证书》;

  (5)《县级以上农业或统计部门成果证明》;

  (6)《成果经济效益报告(含计算过程)》;

  (7)《合同或任务书复印件》;

  (8)项目审定、登记及其它。

  第(1)、(2)、(4)、(5)项材料须使用统一格式。

  2.单册另具15份《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书》。

  3.单册另具12份《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项目申报摘要》。

  4.项目数据1份,通过电子邮件送达,专用软件下载地址:www.cqagri.gov.cn/kjc/。

  (二)申报2007年重庆市农牧渔业丰收奖

  1.提交2份全套材料。除申报书按《重庆市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书》填写外,其余材料同申报2007年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提交的全套材料相同。

  2.单册另具12份《重庆市农牧渔业丰收奖项目申报摘要》。

  3.通过电子邮件上报《重庆市农牧渔业丰收奖项目申报摘要》,文件格式下载地址同上。

  二、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根据《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和《重庆市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认真做好2007年全国和重庆市的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的组织工作,并于2007年4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重庆市农业局科教处,过时送达视为放弃。

  联 系 人:重庆市农业局科教处 徐征

  联系电话:89016113

  电子邮件:cq_xuzheng@163.com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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