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体要求
1、积极征订《法佑平安》宣传片。请各区县(自治县、市)在3月31日将订购回执单传真至平安中国-《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组委会上海工作站,征订价格480元/套。
银行汇款:平安中国-《
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组委会上海工作站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玉兰路支行
帐 号:10066496018010017926
2、做好试卷答题和答卷回收、汇总、上报工作。答卷参与人数不得低于本单位执法人数的80%,面向渔民和群众的答卷数由各区县(自治县、市)自行确定,但总数不得低于20份。答卷回收截止日期为2006年4月20日。答卷寄送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百业兴大厦15楼重庆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匡红收,邮编:400020。
试卷可在农业部渔业局网站(www.cnfm.gov.cn)上下载,用A4纸打印或在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领取。
3、渔业执法、管理人员学习时间必须得到保证,每周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天,学习过程应做好记录。
(三)深入宣传,巩固普法教育活动成果
5月16日~6月15日是普法教育活动第三阶段,6月份又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为了巩固普法教育活动成果,我局决定将第三阶段活动延期至6月30日结束,在总结前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力求使活动收到更好的效果,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更加深入人心。
1、对曾经有过非法载客载货行为的渔民进行一次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并作好记录以备查验。
2、在当地地方报刊发表2篇以上渔业安全宣传文章。
3、6月15日前后在当地电视、广播上集中宣传渔业安全生产,全市统一行动,形成轰动效应。
4、开展渔业安全进校园活动。6月20日~30日,各区县(自治县、市)选择3~5所中小学进行渔业安全教育,向中小学生重点宣讲渔业安全禁止性规定,突出强调应急救援措施,提高他们的应急应变能力。
5、向社会和渔民公布渔业安全生产值班电话和水上应急救援电话。
三、总结验收
请各区县(自治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并于7月10日前将普法教育活动总结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为督促各地扎实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将对渔业普法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我局也将组织调查组对各地普法教育活动进行检查,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无实效的,将在全行业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