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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平安渔业―《安全生产法》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平安渔业-《安全生产法》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业局、负有水产职能的水利、水务局:

  为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推动渔业安全宣传工作,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积极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根据农业部渔业局《关于开展“平安渔业”-<安全生产法>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农渔船函〔2006〕10号)精神,现将我市开展“平安渔业-《安全生产法》普法教育活动”(以下简称“普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普法教育活动

  为切实搞好普法教育活动,我局决定由“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具体负责普法教育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各区县(自治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机构,领导要亲自抓,责任落实到人头,科学谋划,认真部署,将普法教育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要以普法教育活动为契机,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渔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努力实现安全生产。

  (一)活动内容

  1、按照部局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2、学习《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和《王鸿举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结合换发《渔业船舶船员证书》,对所有渔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未接受宣传教育者,不得为其换发证书。

  4、印发《渔业船舶安全事故选编》,分发到每位渔民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水域附近群众手中,以血的教训警示渔民和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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