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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律师协会2005-2008年工作纲要》的通知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的健全和发展,完善律师协会组织结构和工作机制。
  1、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协会向司法行政机关请示汇报工作的方法和途径。
  2、探索执业律师担任专职会长模式下,律师协会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明确会长与常务理事会、秘书长的职责范围,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议决机制。
  3、进一步明确市律协各级决策机构、执行机构职责及工作方式,为理事和常务理事提供充分行使权利的工作平台。
  4、充实、调整市律协各专门委员会、业务委员会,规范各专门委员会、业务委员会的工作机制,确保其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5、开展市律协在区县分支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经费,明确职责、职权,完善行业管理的组织体系。
  (二)建立健全律师行业管理规范体系,推动行业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1、设立专门的工作委员会,研究、探讨适合重庆律师事业发展的战略和思路,制定律师事业发展的规划,制订行业管理规范和律师执业准则。
  2、加强律师业务规则的研究工作,充分发挥业务规则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指导作用。
  3、探索律师事务所在内部机制建设的新思路和新办法,推广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和文书的示范文本,推动律师事务所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再上新台阶,充分发挥律师的自律管理作用。
  4、建立健全市律协各级机构议事及工作规则,根据我市律师行业发展的需要,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5、根据《会费管理办法》制订相应规范,落实律协会费预、决算制度。
  6、坚持会费使用“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宗旨,合理使用会费,倡导建立节约型协会。
  (三)建立和完善律师教育培训体系,推动全市律师业务水平的提高,全面提高我市律师队伍素质。
  1、继续强化我市律师队伍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在律师行业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党建工作。
  2、健全我市律师教育培训体系,完善多层次、全方位、针对不同律师群体的培训系统,以满足律师的不同需要,充分体现培训工作的广泛性和针对性。
  3、加强对边远区县律师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深入边远区县掌握区县律师的实际需求,开展各类基础性、实务性培训活动,并着力引导和推动主城区与区县律师所之间的实质性合作和共同发展。
  4、调整、充实市律协业务委员会组织机构及人员,扩大律师参与面,充分调动律师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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