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全市柑橘果品苗木检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农发〔2005〕72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业局:
最近,在我市果品市场上已发现来自邻近省份带有柑橘溃疡病的果实销售,对我市柑橘产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确保我市柑橘产业化百万工程的顺利推进,保障我市柑橘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促进全市果农增收,现就如何加强我市柑橘果品苗木检疫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柑橘检疫工作的领导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业局要充分认识柑橘溃疡病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危害性,吸取柑橘溃疡病曾对我市柑橘产业发展造成巨大损失的惨痛教训,切实加强对柑橘检疫工作的领导,严格把好植物检疫关,防止柑橘溃疡病等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我市柑橘产区的传播蔓延和危害。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加强领导,并协调有关部门,逐步改善植物检疫工作条件。
二、加大柑橘检疫工作的宣传力度
各区县(自治县、市)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资料、黑板报以及技术培训、科技赶场等各种形式,强化对《
植物检疫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等法规的宣传工作,并通过典型事例宣传柑橘溃疡病等检疫性有害生物对柑橘生产安全和果农增收的严重危害性,广泛普及柑橘溃疡病等检疫性病虫害的识别和防范基本常识。
三、强化检疫登记管理等各项检疫工作环节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业局要积极主动与工商及市场管理部门沟通协调,严禁非法调运的柑橘果品进入市场和上市交易。
各地植物检疫机构要严格按照植物检疫的相关条例、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搞好柑橘检疫工作,必须按照“重庆市植物检疫登记管理办法”对辖区内的柑橘育苗单位、个体进行重点管理,全面完成辖区内的植物检疫登记管理工作。
各地植物检疫机构必须加强柑橘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加大市场检疫和动植物检疫监督检查消毒站的监督力度,全面规范受检单位及个体的行为,严防带疫柑橘果品、苗木进入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