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05年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秋季行动计划的通知
(渝农发[2005]61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畜牧(农业)局、中心: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电〔2005〕1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办电〔2005〕2号)文件精神,根据农业部《关于实施2005年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秋季行动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05〕22号)要求,我局制定了《重庆市2005年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秋季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重庆市2005年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秋季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2005年全市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等动物重大疫病及猪链球菌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为防治工作重点,坚持依法防治、科学防治、依靠群众防治的方针,在全市范围内采取集中统一行动,有目标、有重点、分阶段,狠抓强制免疫、监测、检疫监管等措施的落实,提升动物重大疫情应对能力,实现全年动物重大疫病清净无疫,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总体要求
各地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积极行动,严格督查,通过实施“集中免疫行动”、“规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及养殖行为行动”、“疫情监测行动”和“强化检疫监管行动”,达到强化养殖场(户)的防疫措施、规范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有效控制动物重大疫病和人兽共患病、确保肉食品安全的目的。
三、行动方案
(一)集中免疫行动
1.工作目标
在做好常年免疫工作的基础上,10月底前,全面完成一次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的集中免疫。
2.具体要求
(1)口蹄疫免疫:牛羊使用O型-亚Ⅰ型双价口蹄疫疫苗进行免疫,猪继续使用O型口蹄疫疫苗进行免疫。经口蹄疫免疫的动物要做好耳标佩带工作,建立免疫档案,免疫密度和耳标佩带率均要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