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06年小春生产和农田保护性耕作示范项目的通知

  要求各乡镇建立1000亩以上的农田保护耕作示范片,带动全乡镇示范推广1万亩,其中以免耕为主的新开发的冬水(闲)田要达到一半以上,从小春开始实行全年连续免耕和秸秆还田,综合示范平均每亩节支增收150元以上,农民收入增加达到30%以上。

  以上区县(市)和单位要按照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实施方案,签定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建立高标准、高质量的核心示范片,全面完成预定目标。市里将把此项目实施情况与2006年粮食生产考核、区县市农业局综合考核和下年项目安排挂钩。同时根据各地执行情况进行适当的资金扶持。

  各承担项目区县(市)和市作物所务于9月15日前将目标责任书(见附件)签好后一式三份寄市农技总站新技术科。

  重庆市2006年免耕小麦示范实施方案、免耕油菜示范实施方案和小春作物免耕综合示范实施方案随后下发。

  附件:2006年小春生产和农田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责任书

二OO五年九月一日

  编号:渝农粮任           [2005]第 号

重庆市小春农田保护性耕作示范

  责

  任

  书

重庆市农业局制

  任务下达单位(甲方):重庆市农业局

  任务承担单位(乙方):

  根据市农业工作会议2006年发展小春生产的指导思想、任务要求, 2006年全市要从小春开始大力推进农田保护性耕作技术,重点要抓好20个以扩大小春粮油面积为主的农田保护性耕作重点乡镇,从小春开始实行全年连续免耕和秸秆还田,带动全市小春推广稻茬免耕油菜、免耕小麦、免耕秋冬菜、免耕饲料绿肥技术等模式达到100万亩以上。为确保任务完成,特制定小春农田保护性耕作示范责任书。

  甲方责任:

  1、明确由重庆市农技总站负责制定总体技术方案和工作指导。

  2、为实施单位提供必要的资金扶持。

  3、由重庆市农技总站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4、随时检查落实情况,督促进度实施。

  5、收集整理有关资料,组织开展考核评比。

  乙方责任:

  1、负责制定该项目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2、在  乡镇建立相对集中的   核心示范片100亩以上,主推品种不超过2个,核心示范片小麦亩产平均达到250公斤以上、油菜亩产平均达到150公斤以上、小春作物综合示范镇新开发的冬水(闲)田达到一半以上,平均每亩节支增收150元以上,农民收入增加达到30%以上。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