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渔业政务信息工作,推动渔业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正确处理渔业发展、渔业管理与渔业政务信息的关系,以推进渔业管理、服务渔业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做好渔业政务信息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渔业政务信息的报送工作。一是报送信息的眼光要敏锐。深入学习领会党和国家当前经济发展与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农业、渔业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重点,提高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分析判断和把握能力,了解和掌握领导关注的问题,用敏锐的眼光、开阔的视野,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观察、分析和研究渔业发展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思考关注渔业行业中具有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密切跟踪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对推动渔业工作有积极作用的信息,要主动、尽快组织上报。二是报送信息的内容要有深度。报送的信息要力求有全面情况,有准确分析,有科学观点,有可操作性建议,不能就事论事。要下功夫挖掘信息的决策参考价值,提高信息的“含金量”,在报送一般动态类信息的同时,尽可能多组织报送综合、预测、调研、研究类信息。要精心加工提炼调研报告和研究报告成果,形成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要联系实际,注重从多方位、多领域、多角度、多渠道收集整理信息,全面反映渔业经济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三是报送信息的审核要有保证。所有信息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通过网站上传。在信息采编、加工、分析、审核等环节,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时间、地点、人员、有关数据要准确无误,网上报送的信息一律不得出现涉密和敏感的内容,如有涉密和敏感内容,可用概括性语言回避具体内容。保密信息必须通过机要渠道报送,不宜在网上发布的内部信息,可通过发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报送,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四、加强沟通协调,提高渔业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的效率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内部单位的管理和沟通协调,整合渔业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力量和资源,努力提高渔业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的效率。今后,各区县(市)和有关单位报送的所有渔业政务信息,除报送我局办公室外,应同时用电子邮件报送我局水产处,以便及时收集整理归口报农业部渔业局。
请各区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将本单位的渔业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负责人、联系人、邮箱、电话于2005年9月20日前报市农业局水产处,以便加强沟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