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加强渔业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渝农发[2005]59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重庆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重庆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近年来,在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领导重视下,通过广大渔业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者的努力,我市渔业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宣传面不断扩大,信息量增大、质量有所提高,扩大了渔业的影响,为领导决策和渔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了较好的信息服务,推动了重庆渔业发展。但我市渔业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滞后、力度不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切实采取措施,强化渔业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渔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渔业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是渔业发展和渔业管理工作情况的重要表现,也是扩大渔业影响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改进渔业管理、服务渔业、促进渔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渔业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渔业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要认真研究本部门、本单位渔业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把渔业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要落实专人,形成分管领导亲自抓、专门人员具体抓、其他相关人员协助抓的生动的渔业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局面。三是落实专项经费、完善相应的配套设施设备,为搞好渔业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
二、加大渔业宣传工作力度,为渔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把有利渔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为渔业宣传工作的基本准则。既要重视利用专业媒体,又要重视利用大众媒体,特别要充分利用《中国水产》、《中国渔业报》,《重庆渔业信息》,加大渔业宣传力度。坚持弘扬主旋律,既要宣传渔业取得的成就,又要反映渔业发展存在的重大问题。要严格审查,把好宣传关,真实、准确、及时地进行宣传,杜绝虚假丑宣传和泄密事件发生,形成搞好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始终引起社会关注、重视渔业经济发展。市农业局每年将在年初、半年、年底和渔业管理重大活动期间集中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渔业宣传,各区县(市),特别是重点区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组织搞好本地、本单位的宣传报道,形成合力。近期要重点认真组织宣传报道“十五”渔业经济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十一五”渔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同时,面向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协会、龙头企业、生产经营大户等,发挥《中国水产》通讯员的作用,认真组织搞好《中国水产》、《中国渔业报》、《重庆水产》的通讯发行工作,开辟专版进行宣传报道,提高我市渔业的影响力,为渔业生产经营者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