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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抽查活动的通知


  (三)9月11日,各组形成本次抽查活动报告及评查资料汇总。

  (四)9月12日,各组组长回市农业局集中汇报抽查结果。

  (五)9月20日,由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形成全市案卷评查总结报告。

  请参加检查的单位于2005年8月31日前将抽调参加活动的人员姓名、性别、工作部门、职务及联系电话报市农业局政策法规处。

  各受检查单位确定一名联络人,于2005年8月31日前将联络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报市农业局法规处。

  联 系 人:彭洁、谭蓉

  联系电话:89016190,传真:89016191

  五、纪律要求

  各单位要将这次评查作为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案卷管理、展现执法队伍严谨务实作风的重要活动来抓。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案卷评查标准进行评查,不得提出与案卷评查无关的问题和要求;小组成员要服从组长安排,不得自行向被检查单位透露评查结果。被检查单位应积极协助、配合,确保证案卷评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抽查分组表

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抽查分组表

组别

组长单位

成员单位

检查区县

检查区县个数

第一组

万州区农业局

忠县畜牧局、奉节县农业局、水产处

涪陵、武隆、

彭水

3

第二组

黔江区农业局

彭水县农业局、武隆县农业局、兽医处

丰都,石柱,

忠县

3

第三组

永川市农业局

潼南县农业局、铜梁县农业局、政策法规处

黔江,酉阳,

秀山

3

第四组

大足县农业局

合川市农业局、荣昌县畜牧局、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

城口、开县、

巫溪

3

第五组

荣昌县农业局

江津市农业局、璧山县农业局、渔政处

万州、云阳、

奉节、巫山

4

第六组

梁平县农牧局

丰都县农业局、垫江县农业局、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

双桥,大足,荣昌,永川,江津

5

第七组

南川市农业局

万盛区农业局、綦江县农业局、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

长寿,垫江,

梁平,渝北

4

第八组

开县农业局

开县畜牧局、云阳县农业局、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

北碚,合川,潼南,铜梁,璧山

5

第九组

涪陵区农业局

石柱县农业局、酉阳县农业局、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

南岸,沙坪坝,大渡口,九龙坡,江北

5

第十组

秀山县农业局

涪陵区畜牧局、长寿区农业局、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

南川,万盛,

巴南,綦江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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