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9月11日,各组形成本次抽查活动报告及评查资料汇总。
(四)9月12日,各组组长回市农业局集中汇报抽查结果。
(五)9月20日,由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形成全市案卷评查总结报告。
请参加检查的单位于2005年8月31日前将抽调参加活动的人员姓名、性别、工作部门、职务及联系电话报市农业局政策法规处。
各受检查单位确定一名联络人,于2005年8月31日前将联络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报市农业局法规处。
联 系 人:彭洁、谭蓉
联系电话:89016190,传真:89016191
五、纪律要求
各单位要将这次评查作为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案卷管理、展现执法队伍严谨务实作风的重要活动来抓。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案卷评查标准进行评查,不得提出与案卷评查无关的问题和要求;小组成员要服从组长安排,不得自行向被检查单位透露评查结果。被检查单位应积极协助、配合,确保证案卷评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抽查分组表
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抽查分组表
组别
| 组长单位
| 成员单位
| 检查区县
| 检查区县个数
|
第一组
| 万州区农业局
| 忠县畜牧局、奉节县农业局、水产处
| 涪陵、武隆、
彭水
| 3
|
第二组
| 黔江区农业局
| 彭水县农业局、武隆县农业局、兽医处
| 丰都,石柱,
忠县
| 3
|
第三组
| 永川市农业局
| 潼南县农业局、铜梁县农业局、政策法规处
| 黔江,酉阳,
秀山
| 3
|
第四组
| 大足县农业局
| 合川市农业局、荣昌县畜牧局、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
| 城口、开县、
巫溪
| 3
|
第五组
| 荣昌县农业局
| 江津市农业局、璧山县农业局、渔政处
| 万州、云阳、
奉节、巫山
| 4
|
第六组
| 梁平县农牧局
| 丰都县农业局、垫江县农业局、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
| 双桥,大足,荣昌,永川,江津
| 5
|
第七组
| 南川市农业局
| 万盛区农业局、綦江县农业局、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
| 长寿,垫江,
梁平,渝北
| 4
|
第八组
| 开县农业局
| 开县畜牧局、云阳县农业局、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
| 北碚,合川,潼南,铜梁,璧山
| 5
|
第九组
| 涪陵区农业局
| 石柱县农业局、酉阳县农业局、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
| 南岸,沙坪坝,大渡口,九龙坡,江北
| 5
|
第十组
| 秀山县农业局
| 涪陵区畜牧局、长寿区农业局、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
| 南川,万盛,
巴南,綦江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