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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关于申报2006年小春生产和农田保护性耕作项目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申报2006年小春生产和农田保护性耕作项目的通知
(渝农发[2005]55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业局:

  农田保护性耕作技术具有免耕省力,简化栽培,培肥地力,节本增效等特点,有利于促进农田耕制改革和农业可持续发展。难点在大春季,重点在秋冬季,其重要技术内涵是开发秋冬农业资源。按照全市农业工作会议要求,2006年全市要从小春开始大力推进农田保护性耕作技术,重点抓好扩大小春面积和稻茬免耕油菜、免耕榨菜、免耕小麦、免耕冬菜、免耕饲料绿肥技术的推广。为了促进小春生产和农田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推广,全市将通过竞争性申报确定20个以扩大粮油面积为主的保护性耕作重点乡镇,其中5个乡镇以免耕小麦为主、5个乡镇以免耕油菜为主、10个乡镇为小春作物综合示范,从小春开始实行全年连续免耕和秸秆还田。推动全市小春生产季推广以秸秆还田和免耕为重点的农田保护性耕作节本增效技术达到100万亩以上。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重点乡镇示范1000亩以上,其中集中连片的核心示范片不少于100亩,带动全乡镇示范推广1万亩,从小春开始实行全年连续免耕和秸秆还田。小春作物综合示范镇要求新开发的冬水(闲)田要达到一半以上。示范区交通运输方便,示范带动辐射能力强,便于技术管理和检查指导。

  2、项目区县要求实行新良种、新技术、关键物资配套。核心示范片小麦亩产平均达到250公斤以上、油菜亩产平均达到150公斤以上、小春作物综合示范平均每亩节支增收150元以上,农民收入增加达到30%以上。

  3、项目实施区县(市)及乡镇领导高度重视农田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对示范推广农田保护性耕作技术有资金配套能力,具体承担单位能够按规定支配使用项目资金。项目实施区县(市)和乡镇有完善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和信息网络,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组织服务能力。

  二、项目建设内容

  1、每个重点乡镇建立1000亩高标准示范片,集中连片的核心指挥片不小于100亩,通过农田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实施,关键技术到位率达100%,亩增产20%以上,节支增收150元以上。带动全区县(市)小春农田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5万亩以上。

  2、在项目乡镇全面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县级技术指导单位责任到乡,县级农技专家责任到片,乡镇农技人员责任到核心片的每个农户;培养全年粮油种植面积在20亩以上的大户两户以上,面向全县开展农田保护性耕作现场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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