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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关于上报畜禽养殖小区及规模养殖场(户)有关材料的函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上报畜禽养殖小区及规模养殖场(户)有关材料的函
(渝农牧便函[2005]11号)


各区县(市)农业(畜牧)局(中心):

  大力发展畜禽养殖小区和适度规模养殖大户,是推动畜牧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养殖专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保障畜产品安全有着重要意义。根据年初农业局长(畜牧业专业)会议的安排,今年畜牧业工作重点是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养殖方式转变,着力抓好100个市级生猪生态养殖小区和49个草食牲畜养殖小区。为了全面了解掌握各地养殖小区及适度规模养殖大户建设情况,及时总结各地先进经验,请各区县(市)上报畜禽养殖小区及规模养殖场(户)有关情况,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统计上报半年来畜禽养殖小区建设情况。各有关区县市务必要认真填报我局今年项目支持的养殖小区建设情况;各地自建的养殖小区情况也要积极填报,以作为我局掌握下一步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相关内容以表格形式上报(详见附表一)。同时,要求各地对生猪和草食牲畜百万工程建设、养殖小区建设经验、上半年畜牧业生产形势特点分析及畜牧业信息用电子邮件报畜牧处,以加强畜牧业宣传与交流工作。

  二、统计上报半年来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建设情况。对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年出栏肉禽、肉兔10000只以上,年出栏山羊100只的规模养殖场(户),以花名册统计上报(见附表二)。对500-1000头、100--500头,100-20头的生猪养殖户上报汇总数。

  三、上报材料要求。各地于6月30日前报市农业局畜牧处,上报表格加盖各地主管局公章,文字材料报电子邮件,联系电话:89016181,联系人:王华平,电子邮件地址:xmc@cqagri.gov.cn。

  二00五年六月二十日

  附表一:畜禽养殖小区建设情况统计表

  区、县(市)

品种

地址

建设模式及小区结构

业主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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