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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05年农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05年农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渝农发〔2005〕43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业局、畜牧局、水电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5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58号)精神,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现将2005年农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要求

  按照市人事局的安排,为了确保职称申报评审及资格审查工作有序地进行,请各单位按以下时间要求,报送今年的高、中级职称申报材料。

  (一)各区县(市)及市级有关部门,申报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的职称材料,请于8月15日-19日报市职改办审查并签章后,将送审名册及申报材料送我局职改办;申报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水产工程师职称的,请于8月15日-19日将申报材料、送审名册及委托评审函报送我局职改办。

  (二)局属单位职称材料报送时间:

  1、申报图书资料、工程系列(含高级水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请将送审名册及申报材料,于7月15日-30日送局职改办审核。

  2、申报经济、审计、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请将送审名册及申报材料,于8月10日-15日送局职改办审核。

  3、申报中专校、实验、统计、档案、自然科学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请将送审名册及申报材料,于9月10日-25日送局职改办审核。

  4、申报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请将送审名册及申报材料,于11月3日-8日送局职改办审核。

  (三)重庆市农业局职改办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38号附2号,市农业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89016178

  二、农技系列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一)表格类: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2、《重庆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技术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1,以下简称《公示表》)。《公示表》中所填内容要求打印后,用A3纸复印后报送。高中级农艺师一式23份,高中级畜牧师(高中级兽医师)一式19份,水产工程师一式9份。此表请勿装订。

  《公示表》必须按市人事局《关于开展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03]73号)要求,经所在单位公示后,由所在单位在相应的栏目签署意见,经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凡未经公示或单位签字盖章手续不齐备的,我们不予受理。

  3、破格申报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者,应填写《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附件2)一式2份,由主管部门及职改部门加盖公章后报送。

  上述附件1、附件2可在http://www.cqagri.gov.cn/zw“通知通报”栏目下载。

  (二)基本要件类:

  含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成绩证明),属外语、计算机免试者,应报送符合免试条件的有关证件和材料、“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合格证、继续教育登记证(卡)、年度考核表。所有基本要件材料请用A4纸复印后,按顺序依次装订。

  (三)业绩成果类:

  1、个人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在学术团体兼职的有关证明、其他主要业绩各一份。

  2、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学术报告)、著作(译著)或经专家鉴定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技术工作经验总结各1份。

  以上业绩类材料,请用A4纸复印后,按顺序依次装订。

  (四)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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