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对市内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单位进行授牌的预备通知
(渝农发[2005]307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业(畜牧、水电)局、蔬菜办、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中培育和涌现出了一批具有我市优势和特色并为广大消费者喜爱的农产品,发展壮大了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形成了一批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已获国家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达79个、绿色食品59个、有机食品11个,逐步形成了一批代表重庆特色和水平的农业品牌。为了树立我市农业品牌形象,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证品牌(产品、产地、企业)的知名度,根据相关单位的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对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单位进行统一授牌。现将有关事宜预备通知如下:
一、授牌条件
凡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并在证书有效期内的单位,均可自愿申请报名,经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市农业局汇总审定后授牌。
二、授牌种类及使用规范
(一)“绿色食品生产企业”铜牌,落款为“重庆市农业局、重庆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该牌设置于企业的办公区域,用于企业加强宣传和接受监督。
(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宣传牌,落款为“重庆市农业局、重庆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该牌设置于企业主要原料生产基地的显著位置,用于接受监督和加强宣传。
(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 铜牌,落款为“重庆市农业局”, 该铜牌可设置于企业办公区域,接受监督和加强宣传。
(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 宣传牌,落款为“重庆市农业局”, 该牌设置于企业主要原料生产基地的显著位置,用于接受监督和加强宣传。
(五)“有机食品生产企业” 铜牌,落款为“重庆市农业局、重庆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该铜牌设置于企业办公区域,用于接受监督和加强宣传。
(六)“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宣传牌,落款为“重庆市农业局、重庆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该牌设置于企业主要原料生产基地的显著位置,用于接受监督和加强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