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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意见》的通知

  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通过制定林业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定林业普法目标、落实普法责任和实施的措施;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习运用林业法律法规,拓宽群众知法、用法的渠道;把法律意识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形成爱林、护林、育林的良好风尚。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把年度林业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四、近期我省推进依法治林工作的重点
  (一)认真抓好宪法行政许可法、《纲要》和《意见》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使各级行政机关和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观念,提高法律知识水平。
  (二)认真抓好行政许可事项、一般业务管理事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国家和省委托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和后续衔接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管理制度创新,建立健全配套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制度。
  (三)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扩大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范围。会同省编委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积极推进我省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四)制订广东省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林业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的监督。
  五、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依法治林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一)抓紧抓好对《纲要》和《意见》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强化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观念。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学习贯彻《纲要》和《意见》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列入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突出抓好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纲要》和《意见》,深刻领会《纲要》和《意见》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纲要》和《意见》的具体规定,把行政理念、行为方式自觉转变到法治轨道上来。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在本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对《纲要》和《意见》的学习培训工作,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同时,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部门网站,广泛、深入地开展对《纲要》和《意见》的宣传工作,为贯彻落实《纲要》和《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林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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