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工作的主要目标
我省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实施《纲要》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方针,以及省政府提出的率先建立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深入开展林业法治行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实现立法由注重强化行政权力向注重维护经营者权益拓展、执法由多头分散向综合集中拓展、监督由注重事后追究向注重事前防范拓展、普法由内向型向外向型拓展,把林业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到2010年基本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完善地方性林业法规建设,基本建立与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和林业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法规体系。地方林业立法基本实现公开化、民主化、规范化,拟订地方性林业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治林的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提高;建立起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林业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实现林业事务的行政管理依法有序进行,林业行政许可等管理活动公正诚信、规范有序、高效便民。
──全面实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体制。林业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的主体及其执法行为基本得到规范,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违法行为得到依法惩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等得到有效保护;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程序完善,违法行政行为基本杜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林业生产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基本落实到位,监督力度明显加大,监督效能得到提高。建立起以林业法制工作机构为监督主体的林业系统内部监督、层级监督制度,形成及时有效、内外结合的林业执法监督体系,林业行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得到纠正。
──林业普法工作由内向型普法向外向型拓展,建立起持续稳定、运作有序、全方位多层次的林业普法工作机制和完善的林业法律服务网络。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林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与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要求相适应的地方性林业法规体系。
坚持从林业工作实际出发,紧紧围绕以生态建设为主和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战略目标,根据国家林业立法重点和我省林业工作实际需要,制定地方性林业法规立法计划,确定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林业法规和规章的时间表,纳入年度计划予以实施。加快湿地保护、封山育林、森林公园管理和林权争议处理、木材加工经营管理等方面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