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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大纲的通知

珠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大纲的通知
(珠卫〔2009〕17号)


各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中大五院、省中医院珠海医院、遵医五院:

  根据《珠海市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养管理方案》(珠卫〔2009〕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珠海市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大纲》,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培训细则。

  附件:珠海市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大纲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珠海市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大纲

  一、培训目的

  经本市三级医疗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市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取得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

  二、培训对象

  拟分配到各区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培训医师。

  三、培训形式和时间

  (一)培训形式以讲授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具体安排由各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二)培训时间13个月。

  四、培训内容和要求

  临床医学专业

  (一)临床医学部分(7个月)。

  1.课程安排

  (1)理论课时(集中授课):15学时,每个轮转科室(专业)进行1次临床病历讨论。

  (2)分科实习:心血管内科(1个月)、呼吸内科(1个月)、消化内科(1个月)、中医内科(1个月,其中针灸科门诊半个月、康复科门诊半个月)、普通外科(1个月)急诊科(2个月)。

  2.培训内容

  心血管内科

  (1)理论讲课

  ①高血压病的诊治要点。②冠心病的诊治要点。

  (2)临床实践

  ①掌握高血压病、冠心病、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诊断标准、治法与用药;②掌握心电图的操作;③了解心脏的常规听诊与常见心脏病的听诊要点;④了解除颤仪的使用。

  呼吸内科

  (1)理论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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