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良种补贴标准
进口良种奶牛每头补贴1500元;外购、迁入良种奶牛并集中饲养30头以上,每头补贴1000元。
(三)奶牛个体要求
奶牛年龄在12个月龄以上,即将参加配种的青年牛,或年龄小于6岁(4胎)的经产牛。单产5吨以上。牛群应来自口蹄疫非疫区,无结核杆菌病和布氏杆菌病,无肢蹄病、乳房炎和不孕症。牛群需符合《外购、迁入荷斯坦奶牛鉴定参考标准》(见附件4)。
(四)申报程序
1、外购或迁入奶牛前必须先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畜牧部门指派奶牛专家协助购买、迁入。
2、奶牛外购和迁入必须要有两方面的证明,即购买地的《出县境检疫证明》和《运载工具消毒证》。奶牛运到饲养地后应立即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到当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检,经逐头检疫合格后方可入群饲养。
3、建档与备案。由所在县畜牧部门对新外购、迁入的奶牛进行拍照、编号、建档和备案(包括检疫证和运输工具消毒证),所备案的资料要同时报送省、市各一份,以便统一建档。
4、经检疫合格后,由饲养主体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申请资金补贴,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填写《进口、外购、迁入奶牛补贴申报表》(附件5),报市级畜牧主管部门,150头以上须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后方可上报,市级畜牧主管部门组织市级专家组对牛群的牛龄、单产、疫病等进行鉴定和评估,同时对30头以上奶牛集中饲养地按照《30头以上集中饲养标准》进行验收,并将专家组鉴定意见存档备查。
5、公示与申请省级补贴。市级畜牧部门在当地有关媒体以及距牛群饲养地最近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公示10天,公示内容主要是牛群来源,牛群质量,外购、迁入手续,集中饲养地标准,举报电话等。公示无异议后,于每年7月底前将全市奶牛补贴申请表上报省奶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抽查、审核后,报省农委和财政厅批准。省级按照规定的奖补标准将补贴指标下达到县级财政局。
6、县级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饲养主体。
7、进口奶牛补贴办法。进口奶牛前须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申请,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向市级畜牧主管部门申报,由市级主管部门指派专家随行,购买主体选定的专家需事先征得市级畜牧部门同意。进口奶牛应提供相关详细资料,包括国籍、产地、出口国奶协登记证明、检疫情况、系谱、生产性能、年龄胎次等。申报补贴时应将以上材料复印件以及随行专家签字手续等交县级畜牧部门存档备查。
8、进口奶牛必须是出口国奶牛协会登记的良种奶牛。
9、奶牛进口、外购、迁入补贴兑现额度为当年10月底以前补贴50%,第二年10月底以前补贴50%,二年内补齐。
若基建和良种补贴资金渠道和数量有新的变化,按新的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奶牛相关机械享受农机补贴政策方案
(一)公布政策。各市、县农机局将年度本地补贴资金来源、资金额度、重点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比例、补贴额度、补贴申请时间和相关要求等,通过媒体及乡村公告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和农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