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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标准分
计 分 办 法
实得分
1
体制机制建设
10
1. 本单位及系统未成立或明确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扣2分;
2.本单位及系统应急办事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办公场所有1项不落实扣5分;
3. 本单位及系统未落实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责任制扣5分。
2
值守应急
15
1. 本单位未制定值守应急规章制度扣5分,无值班台账或值班台账不齐全扣2分;
2.本单位被省或市政府值班室查实值班期间脱岗1次扣5分;
3. 本单位因值守应急不到位导致突发事件升级或损失扩大的,每一例扣10分;
4. 本单位未定期开展值守应急工作总结评估扣5分。
3
信息报送
考核办法详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09〕60号)。
4
预案体系建设
1. 本单位未按市应急委要求编制或修订市级专项预案扣10分;
2.本单位及系统未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或修订部门预案扣10分;
3. 本单位及系统未组织职工学习、宣传应急预案扣5分;
4. 本单位及系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每年少于1次扣5分。
5
保障体系建设
1. 本单位未启动应急平台建设工作或未形成实施方案扣5分;
2. 本系统未开展各类应急资源普查扣5分;
3. 本系统未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或协助市级数据库数据更新不到位扣10分;
4. 本单位及系统未按省、市要求组建或指导县(市)、区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