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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南通市应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续)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计  分  办  法

实得分

6

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20

1.深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示范工程,确保年内各有1个示范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企业、学校通过市级标准验收,每少1项扣10分;

2.以抓机构、抓预案、抓队伍、抓宣传、抓信息、抓排查、抓保障、抓培训、抓演练、抓联动等“十个抓”为突破口,推进基层应急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每有1项工作不到位扣5分;

3. 推动基层建立健全信息早报告、苗头早预防、隐患早排查、矛盾早化解、事件早处置等“五个早”为重点的工作机制,每少1项扣5分。

7

防范与处置

10

1.未建立监测预警机制扣3分;

2.风险隐患排查、监控不力导致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有1例扣10分;

3.未建立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机制扣3分;

4.突发事件发生后,因应急处置不及时或应急措施不力导致突发事件升级或损失扩大的,发现一例扣10分;

5. 未按市应急委指令落实相关应急举措或联动配合处置不力的,发现一例扣10分。

8

科普宣教

10

1.年内县级举办应急培训班期数不低于2期,每少1期扣2分;

2.通过各种渠道扩大应急宣传的覆盖面,提升知晓率,辖区市民对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低于50%扣5分;

3.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未建立应急管理窗口扣2分。

9

奖分

应急管理工作受到国家、省级、市级表彰的分别奖励10分、6分、3分,同一事项实行一次性奖励,就高不就低。

10

扣分

被国务院或省政府通报批评一次,考评结果一律列为目标管理不达标单位;被国家、省级有关部门或市政府通报批评一次扣10分,且考核结果降低一个等级。

备 注:各单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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