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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南通市应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南通市应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0年度南通市应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2010年度南通市应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现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0年度南通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建立健全“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努力把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考核主要依据和目的
  (一)考核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应急管理工作文件;《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等。
  (二)考核目的:强化各级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理顺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强化应急联动机制,促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不断提高有力有序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考核范围和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名单附后)。
  四、考核主要内容
  (一)体制机制建设工作。包括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专项工作机构建设情况,落实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责任制等情况。
  (二)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值守应急包括值班人员配备、设备配置,值守工作规章制度、值班台账,领导批示流转和落实等情况;信息报送包括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动态信息和预警信息,各地、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实际成效、典型案例、工作建议,市应急办约稿要求报送的信息等。
  (三)预案体系建设。包括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重大活动预案和基层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及动态管理等情况。
  (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工作。包括应急平台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
  (五)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包括风险源排查与数据库建设、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事件善后处置以及建立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机制等情况。
  (六)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包括基层综合性救援队伍、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建设情况。
  (七)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主要是深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的情况。
  (八)科普宣教工作。包括组织应急知识技能培训,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应急管理网页等情况。
  五、考核办法
  (一)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年度百分制(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附件3)。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办法做好自我考核工作,自我考核情况于2010年12月15日前报送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考核采取平时抽查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由市应急办负责汇总,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
  六、考核等级
  县(市)、区年终考核评分前三名者为年度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年终考核结果折算计入市级机关综合绩效考评日常考核结果,并依据得分高低评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部、省属驻通各单位的考核情况将直接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
  七、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附件:1. 南通市应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单位;
  2. 县(市)、区应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3.市各有关部门应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附件1
南通市应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单位

  一、县(市)、区
  海安县、如皋市、如东县、海门市、启东市、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重点部门(单位)
  市政府办、新闻办、发改委、经贸委、国资委、公安局、民政局、安监局、卫生局、城管局、人防办、信访局、人事局、外经贸局、财政局、教育局、交通局、物价局、粮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港务局、铁路办、环保局、国土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农林局、农机局、科技局、地震局、广电局、文化局、旅游局、宗教局、无管办、外办、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南通质监局、气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海事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通银监分局、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
  市产业控股集团、南通兴东机场有限公司、苏通大桥有限公司、南通港口集团、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南通供电公司、中石化南通分公司、中石油南通分公司、中国移动南通分公司、中国联通南通分公司、中国电信南通分公司、南通火车站、汽运集团、通沙汽渡、通常汽渡、公交总公司

  附件2:
  各县(市)、区应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考核单位:                总分: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计 分 办 法

实得分

1

体制

机制

建设

10

1.未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或职能不明确扣5分;

2.未成立或明确各专项指挥机构,职能不明确,每少1个扣2分;

3.未成立或明确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扣2分,办事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办公场所有1项不到位扣5分;

4.未落实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责任制扣5分。

2

值守

应急

信息

报送

15

1.未明确专(兼)职值班人员扣5分;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扣10分;被市以上总值班室查实每脱岗1次扣10分;

2.未制定值守应急规章制度扣3分,无值班台账或值班台账不齐全扣3分;

3.未定期开展值守应急工作总结评估扣3分。

4.考核办法详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09〕60号)。

3

预案

体系

建设

10

1. 未按省、市要求修订总体预案扣5分;

2.乡镇(街道)、社居(村委)、学校和规模以上企业的预案制订率 “四个100%”,有1项不达标扣5分;

3. 县级层面年组织预案演练少于2次扣5分,全年开展预案演练次数占专项预案总数不达50%扣5分。

4

保障

体系

建设

10

1.应急平台建设未启动或未形成实施方案扣5分

2.未开展各类应急资源普查扣5分;

3.未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扣3分;

4.未制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扣3分;未建立应急避难场所扣3分;

5.未按应急预案储备相关物资扣5分。

5

基层

应急

队伍

建设

15

1. 未按省标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扣10分;

2. 未按省标建立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扣10分;

3. 未按省标建立基层专业应急队伍(包括防汛抗旱、危化品应急救援、卫生应急、水上搜救、公用事业保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基层突发事件信息员),每少1个扣10分;

4. 未建立应急志愿者队伍或形成组建方案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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