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原则、重点和目标
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基本原则:积极稳妥,把握力度;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强化法制,加强监管。工作重点:遏制投机性炒房,控制投资性购房,鼓励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限制拆迁造成的被动性购房,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调控目标:从完善住房供应、控制不合理需求两方面入手,综合运用财税、金融、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实行政策引导、规范市场秩序,遏制投机性炒房,控制投资性购房,鼓励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努力实现住房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措施
(一)强化规划调控,改善住房结构
1、根据房地产市场需求情况,合理制定今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中低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计划,明确建设规模、项目布局以及进度安排。
加快和完善新开发住宅小区交通和生活服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满足居民居住、生活的需要,缓解住房供应矛盾,增强住房供应的有效性。
加强对年度房地产投资计划、房地产供地计划、城镇房屋拆迁计划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核准管理,每年保持适当的住房建设规模,确保供求基本平衡。
切实提高普通商品住房在供应中的比例。普通商品住房中小户型的比例一般要达到60%左右。形成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体、以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为保障、以高档商品住房为补充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2、强化规划引导,优先保证中低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此类项目要加快工作进度,优先进行规划审查,在项目选址上予以保证。
要严格控制低密度、高档住房项目在住宅供应中的比例,不得将规划的二类住宅用地改为一类住宅用地进行使用,严格控制老城区内商品住宅项目的审批。
(二)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
3、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土地供应结构、供应方式及供应时间。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中低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保持土地供应量与住宅销售量之间的基本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