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速统计现代化建设,提高统计工作的时效
各级政府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将统计现代化建设列入本地区的发展计划,经费由县区、乡镇、企业共同负担,各部门要通力协作,确保我市统计现代化建设与国家、全省统计信息工程同步协调建设。各乡镇、街道统计站和各大中型企业的统计处(科、室)必须在1999年上半年前配备微机和微机专业人才,各县、区和业务主管部门要配备相应的服务器,以保证全市在年底之前,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建立起乡镇、街道以上各级统计部门和大中型直报企业的局域网和广域网。市统计局负责认真做好检查督促、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工作,帮助县区、乡镇街道、企业建立普查数据库、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报表数据库和历史信息数据库,完善现有的金陵热线、市政府查询系统,建立工商企业财税统计信息网,发挥各类数据库功能作用。
四、继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健全统计组织网络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统计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而且要大力加强”的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统计机构设置,核定和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人员,以保证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的顺利实施和统计整体功能的充分发挥。市级企调队的经费、编制已经到位,年内要将机构组建起来,开展好工作。农村抽样调查面广量大,要积极筹措,组建农村抽样调查队。
五县的城乡两支调查队按国家编委规定的“一级局一级内设机构”的要求配备好干部,做好调查队的“三定”和参照公务员过渡工作,编制要做专编专用,有空编的单位实行公开招聘的办法,择优录用,逐步配齐人员,保证城乡抽样调查有足够的样本点和较高的代表质量。五县统计局空编问题,应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补充人员,以保证政府统计工作不受任何损失。
区级统计任务日渐繁重,各区政府应加强和重视统计机构,要尽快解决统计人员、经费不足的突出矛盾,为区级实施区域统计做好组织、物质准备。
乡镇、街道的统计站应予保留,挂靠在财经办公室(街道经济管理科)。乡镇、街道的统计站应配备2-3名专职统计人员,统计站的专职副站长(或综合统计员)应进入行政编制。少数地区的乡镇、街道的综合统计人员,尚未进行公务员过渡的要尽快地过渡。村(居)委会配1名兼职综合统计人员。大、中型企业应有负责综合统计的机构,配备3名以上的专职统计人员。小型企业应配备专(兼)职综合统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