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动”企业涉及需进行变现的土地均可纳入土地收购储备范围。原则上根据市“三联动”办公室上报的53幅计257.19万平方米企业用地制定收储计划(详见附件1)。
三、职责分工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三联动”企业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市“三联动”办公室或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三联动”企业统一扎口管理,负责根据“三联动”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名单和收储建议,负责对土地收购储备企业改制方案、债权、债务等方面进行审核、处理。
市规划局负责“三联动”企业土地收购储备后的具体规划工作。
市计委、建委、房产、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以及市属各产业集团或企业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土地收购储备的相关工作。
四、收购储备程序
(一)市“三联动”办公室会同各产业集团或企业主管部门以系统为单位分期分批提出收储建议,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经批准的改制方案;
2、市“三联动”办公室关于企业职工安置、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处理结果;
3、涉及地块的房产证、土地证;
4、土地交付时间承诺表;
5、其他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拟订收购方案。市国土资源局拟订收购储备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三)签订协议。根据批准的收购方案,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市“三联动”办公室及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收购协议应当明确收购补偿价款、交地时间、付款方式、权属变更、违约罚则等内容。
五、收购价格
根据地块的规划条件结合房地产市场现状,利用市场法评估测算出每个地块的价格,以此为基础综合加权平均,确定每个级别土地相应的收购参考价格(详见附件2、附件3)。
六、资金监管及使用
“三联动”企业土地收购储备设立专门账户,涉及资金进行封闭运作,市土地储备中心应按规定使用资金、规范运作,尽可能降低储备成本,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负责监管。
七、进度要求
需要收购储备的“三联动”企业土地原则上今年内全部实施完毕,个别暂不具备条件的“三联动”企业涉及的土地最迟在明年上半年之前全部实施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