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2日)修改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都市型产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宁政办发〔2006〕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大我市工业布局调整力度,抢抓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机遇,盘活工业企业主城区存量资产,大力发展与城市功能及生态环境相协调的都市型产业,积极带动产业升级,努力构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支柱产业为支撑、都市型产业为特色的现代化工业体系,现就加快都市产业园区发展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产业和布局导向,强化园区载体的功能定位。
根据我市工业产业布局规划,随着主城区工业企业逐步向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转移,对工业企业在主城区的存量资产,加强总体规划和功能定位,有效避免主城区在工业产业布局调整中出现产业空心化或发展业态定位雷同、低水平重复投资建设问题,着力发展与推动产业升级和促进制造业发展密切相关、具有一定能级和层次、 具有比较优势和区位特色的都市型产业,鼓励企业对工业历史性建筑进行保护性开发,着力打造形成若干个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品牌效应的都市产业园区,主动承接都市型工业、创意产业、生产性服务业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商务、贸易等现代服务业。针对我市部分企业主城区存量资产体量大的特点,因地制宜,实行总体规划、分步 实施,为“十一五”期间促进我市产业升级和城市功能转型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证。
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优质存量资产发展的主要都市型产业业态有:
都市型工业:是指以大都市独特的信息流、人才流、现代物流、资金流等资源为依托,以产品设计、技术开发和轻型加工制造为主体,以都市型工业园区、楼宇为载体,能够在城市中心区域内生存发展、与城市功能和生态环境相协调的现代绿色工业。
创意产业:是指制造业充分发展,服务业不断壮大基础上形成的新兴产业,是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结果。创意产业主要包括文化产业、与通讯和网络相关的软件、游戏、动漫等产业、与传统产业相关的各类设计、咨询策划、会展等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