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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填报说明: 1、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资源综合利用机组情况应填报申报年度情况;
  2、其他问题需要说明可附加页。

  附件3:
  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技术)认定申请表
企业︵项目︶基本情况企业全称    项目全称 利用资源名称及年利用总量类别具体名称来源(企业内或外)年利用总量
地址、邮编 废水(液)   (吨/年)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废气(m3/年)   
项目负责人 电话及传真 
职工人数(人)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固体废弃物  (吨/年)        
利润总额   (万元/年) 纳税总额(万元/年) 三剩物(吨/年)        
企业开办时间 项目投产时间 企业申请说明:        
享受过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具体税种、享受起止时间及文号            
           
           
综合利用所生产的产品 合计产品名称县(县级市、区)财政部门审核意见县(县级市、区)经贸部门审核意见
   
产量(  /年)    
产值(万元/年)    (章)(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现利润   (万元/年)    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审核意见地级以上市经贸部门审核意见
应纳税额(万元/年)所得税    
增值税               
(章)(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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