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认真跟踪检查第三届“山洽会”履约情况及抓紧第四届“山洽会”签约项目申报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6〕173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协作办)、省直有关部门、省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
根据省委省政府下发的第四届“山洽会”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对上届即第三届“山洽会”签约项目进行跟踪履约检查,并同时对第四届“山洽会”签约项目开展申报的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为了推动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的进程,减少纸介传输的成本和差错,这次履约项目填报和新签项目申报均采用网上在线填报方式,请各市各有关企业和单位对照本分团、本地区在第三届“山洽会”上签约的项目情况,认真进行履约情况的填报,不得瞒报、虚报,同时,在跟踪上届项目的基础上,各分团应积极发动企业作好第四届“山洽会”签约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填报方式
这次填报采用我委与华南理工大学共同研制开发的山洽会履约填报和签约项目申报远程录入系统。各分团及各企业和单位只需登录广东经贸网(网址:http://www.gdet.gov.cn ,点击山洽会栏目)或直接登录http://jmw.ecbest.com,即可进入该系统进行履约项目的填报和新签约项目的申报。具体操作请详见附件一:《山洽会履约填报和签约项目申报系统填报步骤》
三、填报要求:
(一)履约填报:
(1)各分团及各企业、单位应认真填报网页所列的内容,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无误(带‘*’号为必填项);各分团应指定一个联络员作为操作管理员。
(2)各分团应对企业或其下属单位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在对所属企业填报的数据进行核实并剔除无效数据、冗余数据,经审查无误后提交审核。分团操作管理员进入各自分团界面后,还可对数据进行查看、修改、保存等操作。如企业无上网条件,可将资料参照附件三填好后传至分团,由分团操作管理员代为录入。
(3)对于第三届山洽会项目的履约情况,各分团在填报好数据之后,要形成对上届签约项目落实情况的分析报告,说明履约项目的主要特点和存在问题,并举出典型的例子;对已落实的项目,要说明其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及对本地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对重点在建或尚在落实的项目,要说明预期完成日期及需要省协调解决的问题;对于未履约项目,要说明其原因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要吸取的教训。分析报告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以分团名义于9月30日前报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Email:scjsc@gdet.gov.cn 传真:020-83133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