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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整规办关于印发《广东省2006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整规办关于印发《广东省2006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粤整规办[2006]45号)


广东省2006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整规办:

  为贯彻落实全国整规办等13个部门《关于深入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的意见》(整规办发〔2006〕26号,下简称《意见》)和全国整规办《关于印发〈2006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整规办发〔2006〕27号,下简称〈方案〉)精神,省整规办、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外经贸厅、卫生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省企业联合会、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广东省2006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下称《广东省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广东省活动方案》制定具体执行方案,并报省整规办。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宣传月期间要坚持宣传与创建并举,突出重点和热点,创新宣传方式,组织好这项活动。活动要统一使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标识(请在全国整规办网站http://zgb.mofcom.gov.cn下载该标识)。

  三、活动结束后,请于10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省整规办,由省整规办汇总报全国整规办和省政府。

  联系人:黄紫华 电话:83135840 传真:83133350

  附件:1、广东省2006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

  2、广东省2006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广东省2006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有关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诚信建设的法律法规;我省价格、商务、卫生、海关、税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外汇等部门以及企业和消费者协会开展诚信建设的进展、成果和有益经验;在“百城万店无假货”、“共铸诚信”、“价格诚信”、“诚信纳税”、“守合同,重信用”、“质量诚信”、“诚信单位”等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企业和个人典型;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展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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