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我省组团参加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经贸市场〔2007〕470号)
珠江三角洲各市(不含深圳)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协作办),省属资产经营公司、省属企业(集团),有关协会:
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8月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之际,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同步举办“2007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民交会”)。民交会是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商务部、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共同主办的面向国际的一次中华各民族商品交易的盛会。届时,省政府领导应邀率领广东省经贸代表团参会参展。
为了做好组团工作,现将《广东省经贸代表团参加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筹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落实任务,尤其是认真抓好各分团组织机构、参会参展报名等工作。在筹备过程中,如有什么问题或建议,请与省团秘书处各组联系。
联 系 人:曾海燕、范依萍、何宇辉
联系电话:020-83133374,83133348
传 真:020-83133274
电子邮箱:scjsc@gdet.gov.cn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经贸代表团参加中国民族商品
交易会筹备工作方案
为做好广东省经贸代表团参加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根据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2007年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的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时间地点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会展中心。
时间:8月初(由于大会秘书处的未制订详细工作方案,因此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大会安排的主要活动:
(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欢迎晚宴及成立60周年开幕式大型晚会;
(二)2007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开幕式及开馆仪式;
(三)各国家及各省区领导巡馆;
(四)2007年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各项专业论坛
1.自主创新与民族品牌发展战略高峰论坛
2.呼和浩特投资贸易洽谈会
3.乳业发展国际论坛
4.各省、市自治区、各代表团、各企业相关项目推介。
(五)展览展示
1.各省、市、自治区(自治州、市)综合展示;
2.民族著名品牌企业及产品展示;
3.民族高新技术及产品、民族传统工艺品展示;
4.各类大型机械设备、装备展示。
(六)成果发布会
以上活动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机构
广东省经贸代表团由省政府领导带队,秘书处设在省经贸委。广东商业联合会为承办单位,具体负责广东省经贸代表团的日常工作(秘书处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四、组团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参会参展工作,认真落实参展与参会人员,并积极做好洽谈交流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广东将组团参展参会。
参会要求:
(一)珠江三角洲市(不含深圳)经贸部门要积极发动企业参加。在继续组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会的同时,要广泛发动其他所有制企业积极参与,尤其要把民营企业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珠三角各市各组织5至10家企业参会。东西两翼及山区各市也可组织企业参会。
(二)省属广业、广弘、广晟三大资产经营公司、广新外贸、省丝绸集团组织属下2至4家公司参会。其他省授权经营企业可视自身情况,决定组团参会;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有关会员企业参会。
参展要求:
(一)展位分配
国家商务部分配8个展位搭建突出广东的整体形象的综合展和30个企业展位,根据省政府的批示,我省30个展位分配给珠江三角洲的市经贸局(协作办)以及有关省直企业(详见展位图与分配表)。
(二)布展形式
大会分配我省8个展位搭建突出广东的整体形象的综合展,由省团秘书处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充分展示我省的经济社会综合实力、投资环境和发展前景等。我省30个标准展位的参展分团参加大会的行业展,并由参展单位自行布展。
(三)展示要求
为了提高广东展区的布展档次,参展分团要突出广东精品,展现产业优势。实物展示要注重精品意识,参展企业要严格把好参展产品选送关,请参展企业重点展示我省名牌、优势、特色产品的为主。
(四)参展报名方式
广州、珠海、东莞、佛山、中山、惠州、江门市及省属广业、广弘、广晟三大资产经营公司、广新外贸、省丝绸集团务必完成30个展位,并请指定一名负责人,参展有关事宜请直接与国家商务部工作组联系落实。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及有关资产经营公司、大企业集团于7月10日将联络员名单及参展工作负责人名单报省经贸委。
(二)请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参展参会人员名单报省经贸委(见附表)
(三)具体出发时间、报到宾馆、食宿费用等另行通知。
具体参会有关事宜请与代表团秘书处联系。
(四)住宿安排原则上由省团秘书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各分团确定需安排住宿的总实际人数,并由联络员报会务组。
民交会国家商务部工作组联系人员名单与联系电话
联系人:肖强、陈红卫、魏英敏、唐浩
电 话:010-65680278,65682650、65682053、65683681
传 真:010-65680390、65682156
邮 箱:minjiaohui@sina.com
广东省经贸代表团秘书处联系人员名单与联系电话
联系人:曾海燕、何宇辉、范依萍、罗斌
电 话:020-83135810,83133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