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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200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二)网络媒体系列宣传。拟在新浪网站设立广东省节能宣传周系列宣传报道和广告宣传专题,主要有网上图文展示、在线直播和录播、图文声像信息下载、有奖节能知识答题、主要专访等。在广东卫视新闻时段播出“节能减排,科学发展”专栏。

  (三)公交车车身广告宣传。拟在广州市公交车主要干线上选择20辆公交车,在车身上制作节能周宣传广告。

  (四)手机短信宣传。拟定宣传周第一天通过广东移动向全省移动用户群发信息,广泛宣传节能减排,达到全民动员、全民参与。

  (五)计划6月中旬在广州大厦举办2007年第三届中国(广州)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国际研讨会。

  (六)与中山大学、美国佛蒙特法学院共同主办“中美循环经济和节能法律问题研讨会”。

  (七)计划6月12至14日在广州交易会流花展馆举办2007年广州国际节能节电技术与设备展览会。

  (八)与英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共同主办“使用清洁能源,中英共创可持续发展研讨会”以及“英国塑料生产加工的节能技术研讨会”。

  (九)举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服务机构培训班。

  (十)印刷节能周宣传画和宣传单,在政府办公楼挂节能广告宣传幅。在全省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街道、社区派发。

  (十一)在政府办公楼宇悬挂节能宣传横幅。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2007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环保局、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组成,统筹协调节能宣传活动。具体宣传方案由省经贸委牵头组织和实施。

  (二)制定详细的活动工作方案。各项活动都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主办单位、协办单位、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以及具体活动安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并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活动能够如期举行。

  (三)做好充分的发动和组织工作。各项活动的主办单位都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好充分的发动和组织工作,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把活动工作方案落到实处。

  (四)安排专项经费对各项活动予以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在《关于200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各省要安排专项经费补助节能宣传活动。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将安排相关经费支持节能宣传周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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