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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购领当票和续当凭证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购领当票和续当凭证的通知
(粤经贸函〔2007〕509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

  2007年我委统一监制的当票和续当凭证已印制完毕。根据《关于2007年当票印制和发放工作的函》(粤经贸函〔2007〕481号)精神,我委委托省典当行业协会具体负责2007年当票和续当凭证的印制和发放工作,请各市于2007年5月28日至5月31日以市为单位集中到省典当行业协会购领,具体事宜请与省典当行业协会联系。

  省经贸委联系人:陈旭暖,电话:020-83133312

  省典当行业协会联系人:陈丽丹、陈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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