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关于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粤减负〔2007〕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减负办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对我省减轻企业负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坚持“统筹全局、改革创新、注重和谐、关注民生、求真务实”的原则,以整治为手段,以治本为目的,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提供重要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治理公路“三乱”。取缔不合格的公路电子测速仪器,规范电子测速器设置以及电子测速器处罚违章的执法行为,重新核定不合理的公路限速;严肃查处违规上路执法行为;深入清查上路执罚执收中以收定支、收支挂钩的行为;撤销违规私设乱设的公路收费站点;严查违规收取拖车费、保管费行为;机动车辆检测站与有关执法部门不脱钩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责任。(此项工作由省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办公室牵头负责,重点检查公安、交通、林业、质监、财政、物价等有关领域)
(二)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执行“三取消、一不准”规定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年审制度;坚决取消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的不合理收费;严肃查处向出租车企业的出租车司机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行为;严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行政审批与缴交会费等费用挂钩的行为;严禁垄断行业以检测设备等名义搭车收费,严查霸王条款和任意提价等行为。(此项工作由省物价局、经贸委牵头负责,重点检查卫生、工商、质监、公安、消防、环保、食品药品等有关领域及私营企业协会等相关协会)
(三)严查乱检测乱罚款行为。坚决纠正对企业的乱检查行为,并追究违规责任;对有关部门在检验检测过程中违规不归还抽检样品的,要责令其归还抽检样品,并追究相关责任。(此项工作省经贸委牵头,重点检查卫生、工商、质监、公安、消防、环保、食品药品等有关领域及水、电、煤、通信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