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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贸委、省财厅、省地税局等关于确认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示范单位的通报

广东省经贸委、省财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国税局关于确认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示范单位的通报
(粤经贸(中小局)〔2006〕88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金融办、省工商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示范单位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粤经贸<中小局> 〔2005〕637号)要求,为了给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树立楷模,现对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示范单位评审委员会评定的11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示范单位予以确认公布(名单附后)。

  希望各示范单位进一步加强管理,诚信守法,规范经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示范单位名单

省经贸委
省财厅
省地税局
省工商局
省金融办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省国税局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示范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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