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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整规办关于转发全国整规办《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整规办关于转发全国整规办《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整规办,省直各成员单位:

  根据全国整规办“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总体方案(整规办发[2005]3号)要求,我省拟制订《广东省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总体方案》,现将全国整规办《关于印发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相关单位要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简称省保知办)、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要加大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力度,各地区、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将开展活动的情况报省整规办(省保知办)和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

  二、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各地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全国整规办的统一部署和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4]99号)要求,突出广东特色,精心组织、精心策划,认真做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各项工作,特别是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汕头等重点地区要结合实际,迅速行动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中,省整规办、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为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成员单位为主办单位。

  三、及时填报活动项目。省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活动方案,并于3月5日前填妥《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项目表》(简称《活动项目表》)报送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87680592、87682461、87683937(传真)],以便汇总制订我省的总体活动方案。

  附:广东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成员名单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许德立(副省长)

  副组长:游宁丰(副省长)

  雷于蓝(副省长)

  宋 海(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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