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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广东经贸考察团赴海南考察进行项目推介对接的通知

  晚上:住海口市。

  第二天(3月10日、星期四)

  上午:参加海南(海口)投资环境暨重点项目推介会,随后两地企业分行业对口交流对接;

  下午:统一组织参观海口相关企业或企业代表自行洽谈对接项目;

  晚上:住海口市。

  第三天(3月11日、星期五)

  上午:返回广州(企业代表可自行考察洽谈)。

  五、考察费用

  考察的直接费用自理,公共费用由代表团承担。

  住宿费:单住:300元/人·间,二人合住:150元/人·间。

  餐 费:100元/人·天。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在发动组织各行业的企业参团时,要突出发动水海产、矿产资源深加工;绿色农业、生态药业、资产重组、商贸物流服务业(含商业房地产)和环境保护等七大行业的企业参团。

  (二)为便于与海南地方政府和有关企业进行交流洽谈,各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要事先掌握了解本市企业与海南的合作意向,特别是去年首届泛珠三角经贸洽谈会与海南签定的项目履约情况。

  (三)请参团代表按附件要求填写后于2月28日前传真到省经贸委,并请所有参团人员准备足够的名片和有关企业资料,以便交流时派发。

  (四)在分组对接洽谈时,考察团将指定一名或二名召集人负责组织团员到场洽谈交流,各位团员不能以任何理由缺席。

  (五)考察期间,请团员不要中断考察或随意离团,如交流洽谈中有合作意向的,可在统一活动结束后,再自行安排洽谈。

  (六)参团人员原则上统一乘同一航班。

  联系人:罗房枢(13925063991、020-83133279)

  陈 绩(13318817333、020-83133374)

  范海龄(13660458952、020-83135810)

  传 真:(020)83133274

  附件:广东赴海南经贸考察团报名回执

  二OO五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
  广东赴海南经贸考察团报名回执

企业名称

 

行业

 

通讯地址

 

电话

 

企业性质

 

主营产品

 

传真

 

参团人员

姓名

职务

性别

手机

 

 

 

 

 

 

 

 

 

 

 

 

企业简介

(限120字)

 

合作

意向

  

分组要求

(请在□中打√)

工业制造组□、商贸流通服务业组□、基础设施组□、综合(含地市经贸)组□

住宿要求

单人间     间,双人房     间(合住)

是否要统一买机票

是□ 否□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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