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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整规办职能、职责和内设组责任制的通知

广东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整规办职能、职责和内设组责任制的通知
(粤整规办〔2005〕10号)


各地级以上市整规办:

  为进一步加强整规办内部建设,理顺工作关系,落实工作责任,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办的工作职能、职责和内设组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OO五年六月二日

  省整规办职能、职责和内设组责任制

  广东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能、职责以及内设组责任制如下:

  一、职能

  (一)承担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建议,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向省政府、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项。
  (二)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起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打破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的政策法规;研究起草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法规,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行政和提高社会信用水平等治本工作的落实。
  (三)承担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日常工作,推动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跨部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搞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联合督办重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四)承办全国整规办和省委、省政府、省整规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职责

  (一)承担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以及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市场整治联合行动和专项行动,综合治理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研究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建议。

  (三)处理群众有关整规工作的来信来访和举报;协调解决整规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四)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和完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各项规章制度和机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起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打破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的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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