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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计划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5〕13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委、商业局、贸工局)、经协办,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授权经营企业集团,有关行业协会:
  2005年全省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计划(详见附件),业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今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计划的关键一年。省经贸委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充分听取各市及省属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本着确保重点、有保有压、有舍有弃的原则,制定了这一工作计划。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服从省的统一部署。凡是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主办的经贸活动,必须确保组团;其他类型的经贸活动,也要积极发动有关行业的企业参加。
  二、要结合省的工作部署,及时编制好本地区、本部门的经贸活动计划,尽量避免在时间安排上与省的工作计划有冲突。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计划,请于2月4日前报我委市场建设处(省经协办)。
  三、各地区、各部门在制订和实施工作计划中,要突出抓好工作重点,今年的重头戏一是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二是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洽谈会;各市可在制定本地区市场开拓和经协活动计划的同时,根据活动规模和工作量,提前向本地财政申请预算经费,以便尽早启动筹备工作。
  四、要抓好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在去年首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洽谈会、第三届“山洽会”等洽谈会和随省党政团出访考察,尤其是赴东北三省开展经贸活动时签约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建立签约项目履约统计项目库,定期做好汇总分析,并阶段性向我委报告履约进展情况。
  联 系 人:陈绩、范海龄
  联系电话:020-83133374、83135810
  传  真:020-83133274

  附件:1. 2005年全省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计划
  2. 2005年全省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计划一览表

  二OO五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1:
  2005年全省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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