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乡镇企业局转发农业部关于公布2004年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粤乡企〔2005〕3号)
各地级及以上市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
现将农业部《关于公布2004年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农企发〔2004〕10号)转发给你们。在农业部组织2004年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评选活动中,由企业自愿申请,各市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我局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评审,我省共有10个企业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
希望获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命名的企业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科学管理,通过实施名牌战略,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企业的竞争力。同时,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创名牌重点企业的指导和管理,积极为创名牌重点企业创造良好的政策和舆论环境,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省乡镇企业科学技术和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
二OO五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2004年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