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要引导基础薄弱的中小型企业建立基础标准体系,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支持技术力量雄厚的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推行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倡导企业开展相关的国际产品质量认证和生产管理认证;建立产业集群行业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为企业提供产品检验检测服务。
9、加强专业市场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特别是第三方物流,为企业提供便利、周到的物流服务,实现生产和流通的融合协调发展。
10、建立信息服务中心和信息网络,广泛收集国内外产业发展状况、市场行情、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流行趋势等信息,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和电子商务服务。
11、加强培训体系建设,建立各种教育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各类培训教育,为产业集群培养高素质的管理技术骨干和劳动力队伍。
12、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体系,积极倡导有关单位设立融资担保机构。
五、政策措施
13、创建区域品牌的企业和支撑服务机构可按规定申请技术改造挖潜改造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创建区域品牌配套的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也可按规定申请省科技专项资金和火炬计划有关资金的补助。
14、省有关部门要在申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省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和开展有关培训。
六、创造区域品牌建设的良好环境
15、搞好城市(镇、区)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消除影响集群发展的制约因素。
1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各级工商、质监、农业、知识产权部门要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行为,坚决遏制假冒、冒充、互相抄袭等现象,严惩制假售假案件。
17、加强区域文化建设,进一步挖掘区域历史和人文文化资源,创造产业集群文化和企业文化,赋予区域品牌更丰富的文化内涵。
18、加强宣传推广工作,制定完善的专业化宣传推广方案,策划组织或参与国内外高层次的品牌推广活动,提高区域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19、鼓励建立行业协会,在承担区域品牌载体和产业规划、资质认证、技术标准、行业规范等方面发挥服务、协调、自律、监督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