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关于抓紧做好2005年省财政挖潜改造资金第一批重点技术改造初选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粤经贸技术〔2005〕749号)
有关市经贸局(委)、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的意见》(粤发〔2003〕16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粤府办〔2005〕15号)的精神,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按照2005年广东省十大“双优”(优势行业和优强企业)技改工程的专题内容,组织了项目申报,经按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评审程序评审后,提出省财政挖潜改造资金第一批重点技术改造初选项目(见附件1)。现就初选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重点技术改造初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报批工作。列入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承担单位,要委托有乙级以上资质的咨询机构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组织项目可行性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机构必须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进行诚信承诺(承诺书附在可研报告后),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承担单位在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省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可研编制机构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省重点技改项目的可研编制。所在地级市经贸局(委)、省属企业主管集团公司对项目可研报告提出初审意见后上报。
二、要做好项目使用银行贷款的落实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在取得银行贷款后要提供银行贷款合同或银行省级分行出具的正式贷款承诺函(须编文件号)。
三、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具体见附件2、附件3、附件4。文件可在广东省经贸委网站(www.gdet.gov.cn)上“技术改造”栏目内查询。
四、各市经贸局、财政局申报文件的签发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主要责任。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地方项目由地级市经贸局、财政局对材料进行审查后,报省经贸委、省财政厅(一式二份)。省属企业承担项目可由主管集团公司、资产经营公司对材料审查后直接上报。
六、申报截止时间200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