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数量指标:
(1)每年对已通过GSP认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比例不少于20%,跟踪检查比例不少于30%,对已通过认证的企业2年内要进行一次跟踪检查,确保企业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2)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总体水平良好,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不低于98%,针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和家用医疗器械、避孕套等产品的抽验合格率不低于90%。
(3)农村药品“双网”建设质量较高,全省全面覆盖农村药品监管网,农村药品供应网覆盖面应接近100%,90%的农村药品通过合法供应渠道配送到村,让“双网”建设真正惠及农户。
(4)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专项整治,实现主要媒体药品广告合格率达到80%。
2、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
2005年:大力实施药品专项整治,继续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大案要案,重点打击假冒名优新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开展打击非法回收药品、非法邮购药品、非法添加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并取缔药贩和集聚药品的黑窝点。加强对全省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专项监管,重点对展示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及资格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专项整治,实现主要媒体药品广告合格率达到60%。开展对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专项检查,着重对群众投诉多、虚假宣传的医疗器械进行依法查处。开展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力争在年内实现全省85%以上的行政村覆盖药品监督网,85%以上行政村覆盖药品供应点(柜),基本实现我省农村药品货源合法、质量合格。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继续大力推行药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建立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制度,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管,进一步建立完善特殊药品日常监管制度。
2006年:继续整治重点领域的药品市场经济秩序,继续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假冒名优新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开展打击非法邮购药品、非法添加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全省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专项监管,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展示行为。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专项整治,实现主要媒体药品广告合格率达到70%。开展对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专项检查,着重对群众投诉多、虚假宣传的医疗器械进行依法查处。开展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探索先进的中药材专业市场流通方式和法人治理模式。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力争在年内实现全省95%以上的行政村覆盖药品监督网,95%以上行政村覆盖药品供应点(柜)。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和监管内容。
2007年:继续深化药品专项整治,打击并取缔药贩和集聚药品的黑窝点。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专项整治,实现主要媒体药品广告合格率达到80%。开展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力争全省全面覆盖农村药品监管网,农村药品供应网覆盖面应接近100%,90%的农村药品通过合法供应渠道配送到村。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管,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特殊药品经营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应用和分析,建立特殊药品监管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确保特殊药品企业依法有序生产经营,保证特殊药品的合法使用。
(八)整顿和规范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秩序
1、主要目标:
(1)基本建立起符合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和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监督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行业监管体制,推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独立、客观、公正执业。
(2)基本建立起规范有序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全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和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3)建立健全全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行业诚信体系,加强执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教育,进一步完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组织形式和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诚信档案制度。
2、主要任务
(1)严把市场准入关,建立有进有退的管理机制。修订和完善我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行政管理办法和程序。加强注册会计师年检制度建设,建立有进有退的管理机制,积极稳妥地促进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健康发展。
(2)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质量。构建以政府监管为主导,行业自律为基础、法律规范为保障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架构。
(3)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诚信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队伍的业务素质。制定实施会员诚信档案制度,完善业务报备、谈话提醒、投诉举报和自律惩戒等相关制度。
(4)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对社会经济的监管作用,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执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加强指导,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和资产评估协会行业自律能力。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协会的指导,正确处理行业自律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关系。
(九)整顿和规范内贸秩序
1、主要目标:
(1)建立和健全生猪采购、检验和猪肉销售登记制度,加强屠宰检疫管理,进点率逐年有提高,畜产品中“瘦肉精”的检出率逐年下降,肉品质量有明显提高。各市县城以上生猪肉品出厂合格率2005年达90%以上、2006年95%以上、2007年100%。
(2)推进生猪屠宰的机械化生产,逐步淘汰手工生产(场、点),进一步清理整顿无牌无证屠宰(场、点),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05年机械化、半机械化屠宰普及率由目前的46%提高到50%、2006年55%、2007年60%以上。
(3)积极推进牛、羊的定点集中屠宰检疫工作。争取在2006年县以上城市实行集中屠宰,2007年重点乡镇全部实行集中屠宰。
(4)加快建立市场管理长效运行机制和保障肉品安全的行业自律机制,切实解决肉品市场流通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全社会对肉品质量的安全卫生满意度有明显提高。
(5)建立我省一批起示范带头作用的流通龙头企业。通过政策措施,选拔一批规模大、资金雄厚的流通企业予以扶持,促使其做强做大。
(6)切实加强证照管理,认真做好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和年检工作,有效控制非法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酒品行为,基本杜绝假冒伪劣酒品在市场上流通。
(7)严格规范散装酒、配置酒的流通管理,加强酒类流通市场的检查,健全市场抽检制度,保证酒品的质量合格率逐年有比较明显的提高。
(8)建立和健全酒类产品生产经营长效管理监管机制,促进酒类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酒品的消费需求。
(9)加大特种行业的监管力度,有效打击私设回收拆解报废汽车、旧车的交易场(点)的违法违规行为,基本杜绝私设回收、拆解报废汽车,旧车交易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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