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
2005年:开展建材市场整治的整体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完成对全省建材生产企业和批发销售企业、建筑用脚手架、钢管、扣件、钢模板租赁企业的摸底调查和检查工作。整治无标生产和生产销售地条钢及其制品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无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产品、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违法行为。使建材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检查率达到80%,建材产品标识规范率达到80%以上,建材生产企业基本上依据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地条钢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得到及时查处,建筑用脚手架、钢管、扣件、钢模板租赁企业基本消除租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行为。
2006年:完成对建材生产企业的质量档案建立工作和建材批发销售企业、建筑用脚手架、钢管、扣件、钢模板租赁企业的质量信用制度建立工作,扩大监督检验的产品覆盖面,提高委托检验的产品比例。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低压电器、电线电缆等违法行为和使用废旧塑料、回收旧铜材等废旧原料生产电线电缆的违法行动;打击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无复膜水泥包装袋和不合格复膜水泥包装袋的违法行为,以及以低标号水泥冒充高标号水泥、生产销售净重不足袋装水泥的违法行为。使建材生产企业的质量档案建立率达到85%,产品受检率达到70%,电线电缆、水泥等产品受检率达到90%以上,检验合格率达到80%,基本遏制不合格品的流通和销售。
2007年:以涂料和人造板为重点,结合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重点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超标建材产品的违法行为,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建材产品出厂流入市场。建材批发销售企业、建筑用脚手架、钢管、扣件、钢模板租赁企业的质量信用制度不断完善,使用单位落实了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销售环节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建材产品查处率达到90%以上,建材经营单位普遍建立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产品委托检验率达到85%以上,市场上的劣质建材产品投诉率明显减少,完善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并取得实效。
(五)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食品放心工程)
1、主要目标:
(1)每年制定省级农业标准20项以上,到2007年底使我省省级农业标准累计达到350项以上;每年建立农业标准示范区30-40个,使我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总数达到300个以上。
(2)全省大中城市、大型蔬菜生产基地自产农产品的农药超标率平均每年下降1-2个百分点,到2007年底农药残留超标率平均下降5-6个百分点;养殖鳗鲡、对虾、罗非鱼、贝类的抽检合格率平均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到2007年底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2007年底酒品的质量合格率96%以上;2007年底全省碘盐合格率98%以上,碘盐覆盖率95%以上;2007年底地级以上市学校集体食堂和餐饮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达到98%以上;全省大中城市、珠江三角洲等经济发达地区自产畜产品的“瘦肉精”检测率平均每年下降0.1-0.2个百分点,到2007年底下降到3%以下。
(3)2005年15类食品企业基本完成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2006年13类食品企业基本完成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到2007年底全省80%以上具备获证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其中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100%;推行市场食品准入制度的食品商场(超市)每年增加5%,到2007年底全省推行市场食品准入制度的食品商场(超市)达90%,进货索证索票率达100%。
2、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框架的指导下,结合我省食品生产特点,坚持以质量安全为核心,逐步形成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配套,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互有侧重,满足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标准体系。
(2)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加强对种植、养殖环节、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3)建立食品安全监测体系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按部门工作职责和专业分工,统筹21个地级以上市的监测布点,分类设立食品安全监测评估与预警机制,逐步建立我省各级农产品、水产品和食品污染物的监测评估与预警网络。在大中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生鲜食品超市中建立健全内部检测制度,促进食品安全工作。
(4)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设,建立我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
(5)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体系
整理现有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的制度,制订出台《广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的救援组织工作。
3、实施步骤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本规划的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整顿、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结合我省和各地的实际,针对监管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根据整顿和建设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日常监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加快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标准体系、监测体系、应急机制等。引领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推行先进的生产经营管理方式,强化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创造安全消费的环境。通过每年开展食品安全评价工作,督促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落实。
(六)打击非法行医
1、主要目标:通过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工作任务和重点: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2)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3)严肃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医疗机构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或医师注册的执业范围的,擅自变更执业地点等。
(4)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本医疗单位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5)严肃查处药店坐堂行医。
(6)严肃查处非法医疗广告。
(七)药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
1、主要目标:力争经过3年时间的努力,进一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精干、有为、廉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督垂直管理体制,基本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结构合理的药品监管队伍;药品监管手段和方式方法的现代化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事前、事中、事后相关联的药品监管机制逐步完善;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明显好转,医药市场环境取得较大改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医药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与广东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药品监督管理新格局、新局面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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