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2005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和2006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粤经贸〔2005〕88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精神,按照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会议要求和我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部署,经省政府同意,请各地级以上市、省直各有关部门结合各地、各单位的实际,切实做好今年工作总结并研究提出明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和成效,量化各项指标
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提出的7项主要内容进行总结,内容应包括各项量化指标。在此基础上,认真填妥2005年企业治乱减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二、研究存在不足,提出明年工作安排
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明年的工作安排要贯彻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建设和谐广东”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对明年工作安排的指导,结合实际,研究不足,提出本地或本单位的工作思路。
三、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级以上市,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总结和深入调研,加强科学决策能力,提出明年工作安排,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企业治乱减负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总结和明年工作安排的书面材料于11月25日前报广东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所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同时抄报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纠风办、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治理公路三乱督查队办公室。
联系人:黄紫华
联系电话:020-83135840 传 真:020-83133350
电子邮件:huangzihua@gdet.gov.cn
附件: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系会议《关于做好2005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和2006年工作安排的通知》(略)
广东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代章)
二OO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