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乡镇企业局转发农业部关于公布2005年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的通报
(粤乡企〔2005〕18号)
各地级及以上市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
现将农业部《关于公布2005年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的通报》(农企发〔2005〕11号)转发给你们。在农业部组织2005年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评选活动中,由企业自愿申请,各市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我局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农业部评审,我省共有6个企业被决定命名为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
希望获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命名的企业再接再厉,通过实施创名牌战略,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创名牌重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积极为创名牌重点企业创造良好的政策和舆论环境,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省乡镇企业科学技术和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